【工作动态】市纪委监察局中心组举行第11次集中学习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7-10-24 09:01  

市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现场

10月23日下午,市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7年第11次集中学习,传达学习王岐山同志在参加党的十九大湖南省代表团讨论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时讲话精神、王立山代表在参加党的十九大湖北省代表团讨论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时发言精神,并集中研学省委印发的《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立兵主持集中学习并讲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立兵主持集中学习并讲话

集中学习活动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方面,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自觉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另一方面,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做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忠诚卫士。

集中学习活动要求,要坚持学深悟透,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带头掀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理论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融会贯通完整系统学,用心学习、用心领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用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果检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实际成效;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在考验和磨砺中提高觉悟,为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集中学习活动强调,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深刻领会、熟练掌握省委印发的《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在新的起点上,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真正担负起问责之责,用好问责利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六大纪律不力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敢于亮剑、勇于问责,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要刀刃向内,对纪委(纪检组)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党的纪律、协同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规违纪案件、落实党内监督专责不力等坚决实施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要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余凡代表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

市纪委副书记尹胜利领学《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

集中学习活动上,市纪委常委商林、田保成分别领学王岐山同志在参加党的十九大湖南省代表团讨论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时讲话精神和王立山代表在参加党的十九大湖北省代表团讨论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时发言精神,市纪委副书记尹胜利领学了《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李世梁围绕《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作辅导报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余凡代表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市纪委常委周志华、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负责人周祥益和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陈飞云分别作主题发言。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李世梁围绕《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作辅导报告

市纪委常委周志华作主题发言

市纪委常委商林领学王岐山同志在参加党的十九大湖南省代表团讨论近平总书记的报告时讲话精神

市纪委常委田保成领学王立山代表在参加党的十九大湖北省代表团讨论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时发言精神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负责人周祥益作主题发言

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陈飞云作主题发言

市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委局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市纪委宣传部胡俊超 谢春龙 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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