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爬上塔吊欲自杀却被麻城警方行政拘留十日,为何?

2016-09-11 13:17  
一男子索要超合同工程款竟爬上塔吊欲自杀 因扰乱公共秩序被麻城警方行政拘留十日 ( 通讯员 刘领 罗铁英 )麻城一男子与麻城城区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协议,施工完毕后,该男子却索要超出合同的工程款。原本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分歧,可是该男子却采取过激行为,爬上了建筑工地40米高的塔吊塔顶,并扬言若不给钱就跳塔自杀。接警后,在龙池桥办事处、麻城警方、麻城市劳动部门、房地产公司的共同努力下,经过11个小时工作,该男子被成功救下。该男子的行为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麻城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8月31日14时30分许,麻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麻城市城区某房地产公司施工工地有人要跳塔自杀。接警后,麻城警方立即调集龙池桥派出所、巡特警大队、消防中队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事发当地的办事处工作人员、麻城市劳动部门工作人员也赶到了现场。

民警到达事发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正蹲坐在工地塔吊的前端,塔吊离地40余米,情况相当危险。经了解,该男子为张某(36岁,麻城市木子店镇人),民警立即向该男子喊话,试图稳定其情绪,迅速划定安全区域,将现场无关围观人群疏散,消防官兵铺开气垫做好安全措施,以防万一。 经调查,该男子与事发地的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结束后,该男子向房地产公司索要超出合同的工程款,房地产方拒绝支付超额部分。事发当天14时许,该男子突然爬上塔吊塔顶,扬言若不支付工程款就跳塔自杀,并以此向房地产方施压。参与救援的人员获知情况后,反复通过电话与该男子进行沟通,安抚其情绪,要求他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但该男子不听劝告,情绪十分激动,要求房地产方按照自己提出的金额支付工程款,把现金送到事发现场,并让其妻子清点,确认妻子拿到现金并上了高速公路后,才肯下来。 直到次日凌晨1时40分许,在参与救援人员的反复工作下,该男子情绪才逐渐稳定下来,此时该男子已经在塔吊上持续近11个小时,体力明显不支。现场处置民警立即安排塔吊操作人员将吊篮移动到该男子身边,让其进入吊篮确保安全,再将吊篮慢慢放下,安全到达地面。 该男子的过激行为前后持续了近11个小时,造成该建筑工地无法正常施工,并引发大量市民围观,道路交通受阻,扰乱了当地的公共秩序。

麻城警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麻城警方在此提醒大家:广大市民朋友应该自觉维护法纪,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表达诉求、争取合法权益时,必须遵循法律途径解决,对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法治大别山

责任编辑 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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