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冈市纪委 黄冈市监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追责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8-01-15 11:34  

关于4起扶贫领域追责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7 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推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压紧压实。现将4起扶贫领域追责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蕲春县檀林镇肖河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基塌陷问题。2017年7月11日,蕲春县檀林镇肖河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在建的2户地基发生塌陷、位移,直接塌陷面积约10平方米,约100平方米房屋墙体出现裂痕,直接经济损失约1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蕲春县住房和建设局村镇管理办公室主任翁立刚作为质量监理监管组具体责任人,对此负有监管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檀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链稳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檀林镇副镇长徐志豪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驻村国家干部、檀林镇党委副书记高银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肖河村党支部书记朱其中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因其他违纪问题并案处理,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2.团风县淋山河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鄢勇履责不力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鄢勇对淋山河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监管不力、检查不到位,导致该镇基层公共服务对象名单中存在查无此人及死亡人员接受体检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鄢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罗田县思源学校违规发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问题。201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罗田县思源实验学校违规向该校30名教师子女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共计22500元。何亚中作为罗田县思源学校分管总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刘孝平作为学校总务主任,审核把关不严,在该校教师子女明显不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的情况下,审核通过并签字同意发放补助资金。何亚中、刘孝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浠水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熊跃良、康复部主任余海燕等人履责不力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熊跃良、余海燕履责不力,致使浠水县梦琪残疾人康复中心虚报套取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专项资金32.55万元和康复补助资金8万元。熊跃良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余海燕负有直接责任。熊跃良、余海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和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广大党员干部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上述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认真履责。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越是到关键时期,越考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心、责任和担当。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对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要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对地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严、失职失责,纪检监察机关惩治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找准关键环节,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严惩不贷。同时,要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对那些向扶贫款动歪脑筋、伸黑手,干部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搞形象工程等问题,要从严查处。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精准扶贫重点政策和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项目资金安全。

中共黄冈市纪委 黄冈市监委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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