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县篡改同学高考志愿考生被判刑7个月

2016-10-26 08:56  

据山东高法官方微博报道,昨天下午15时,菏泽单县高考志愿篡改案宣判,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被告人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不上诉。

今年8月份,继青岛考生常升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事件后,山东单县曝出有考生志愿被篡改。警方介绍,陈某因心生忌妒,曾进入5名同班同学的报名系统,其中4人的高考志愿被他篡改,另外一名女同学因分数而没有被篡改志愿。

4名被篡改志愿考生均已来到被篡改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与心仪大学失之交臂。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 谢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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