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罚

2018-03-09 14:54   云上黄冈

云上黄冈报道(黄冈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 袁木)爱护城市,人人有责。近日,“车窗抛物”视频被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市民广泛关注。3月7日,当事人主动到城管执法局接受处罚。

2月28日,在黄州明珠大道与赤壁大道交汇口,等待红绿灯的过程中,牌号为鄂J·AF111的灰色现代小汽车驾驶人打开车窗,从车内抛出长条状纸盒(事后证实是烟盒),随后驾车扬长而去。此举被“城管天眼”监控拍摄曝光后,当事人意识此种行为不文明,有损城市形象。3月7号下午,鄂JAF111现代车主主动到市城管执法局接受处罚。现场,这位先生一脸懊悔,称没想到自己一个随意的举动会在媒体上曝光,这次是个教训,以后开年一定不会随意抛物,争做文明黄冈市民。

鄂JAF111车主 周先生:“这一次对车窗抛物事件,我深刻认识到错误,希望大家原谅。今后我不会再犯这种错误,请广大市民不要向我学习,力争做一个好市民,讲文明、讲卫生的市民。”

“车窗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还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按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对周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城管高新区分局副局长 邓林:“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市里创文‘八不要求’,做文明市民。在接下来的创文过程中,我们城管队伍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监控、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的任何违法行为、违章行为,我们将见一查一、见一处一。”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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