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昆明市民李先生约朋友到市中心的某餐厅聚餐,吃得十分愉快,但结账索要发票时不太顺利。“吃饭开发票本来就理所应当,但大小饭店拒绝的理由真是五花八门。”李先生说。记者走访多地,发现顾客就餐后饭店不开发票的情况确实常见。
千方百计避开票
李先生和朋友们一共消费了331元,索要发票时店员说:“先生,我们经理不在,开不了发票,帮您把零头抹了吧,就收您330元。”李先生跟店员“讨价还价”了一番,最后带走了一瓶可乐。
“‘经理不在’‘发票刚开完’,都是套路,听得太多,习惯了。有的商家抹零头,有的送饮料,有的说以后来补开,但往往去几次都开不了。只要不是等着发票报销的,还不如让他们少收点算了。”李先生告诉记者。
“本想较个真,但你跟他们还真纠缠不起!”从北京自驾到西部某省会城市旅游的潘跃,就餐后结账索要发票时,商家声称系统正在升级、打印不了发票,得等几个星期。问到具体时间,对方却说不准,只是让他留下电话、到时候通知他来取。隔天回京的潘跃,提出让店家将发票以到付快递的方式寄给他,“谁知人家来了句,‘没这服务!’”。
理直气壮拒开票
“正规、大型一点的商户相对还算好开,越是小馆子越不好开。很多小馆子会说自己小本生意、利润微薄没法开发票,只有那种收据本。手撕发票也有不少是假的,拿来根本没用。”李先生说。西部某省记者小张经常下州县采访,他说:“很多商家只开收据,‘要不要随你’。”
在西部某省做生意的小熊在大酒店也碰上了烦恼事:“上个月请客户吃饭,对方说,由于营改增,得过段时间来取。按约定两个星期后去取时却没拿到。理由是:跨月,开不了!”
李先生还遭遇过吃团购餐开不了发票的情况:“这种情况商家一般都不给开发票,说是我们已经享受过优惠了。”
开票遭拒可投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消费者遭到商家拒绝开发票,可先与商家协商,若协商不成,则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磊介绍:“团购、打折是商家营销方式,不能作为不开发票的借口,抹零头、送饮料就更不能了。”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商家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就可以在税务部门领取相应版本的发票。“商家可随时去地税局领购发票,领购数量和次数不受任何限制。因此,商家不应该以试营业或者发票开完了未领购的理由拒开发票。”
另外,如果消费者收到假发票,应到当地税务部门或者拨打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者会得到相关部门的奖励。
开具发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对消费者来说,发票是维权的重要凭证,消费者不要发票,等于放弃事后维权的机会;对商家来说,通过打折、团购等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不开发票乃至拒开发票,是一种典型的逃税行为,将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不开发票,看起来事小,危害却不小,有关部门应该严厉查处这种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姚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