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看红安县组织系统如何持续发力

2018-08-09 11:16  

“作为第一书记,要充分发挥派出单位的资源和个人的专业优势,不等不靠、不躲不避,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推进软弱涣散村整顿提升,夯实基层组织建设。让县委放心,让群众满意!”红安县司法局派驻永佳河镇土门村第一书记的表态发言坚决有力。

近日,红安县召开全县组织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办推进会。

会上,城关镇党委副书记、杏花乡红花冲村党支部书记、县司法局派驻永佳河镇土门村第一书记分别作了表态性发言。

会议指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于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的重要意义,要把扫黑除恶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契机,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会议要求,全县组织系统要紧紧围绕宣传发动群众、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等重点工作,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积极探索抓党建助推扫黑除恶和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做法,为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创造良好环境。

红安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下阶段重点做好“九个一”工作:

1.开展一次大宣传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党员围绕党支部和党员在扫黑除恶中的职能作用开展讨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户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横幅等载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安排,讲清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背景、内容、意义,唱响扫黑除恶主旋律。

2.开展一次大排查

各乡镇(场、处)党委要组建专班,深入所辖的村(社区)进行全覆盖排查,特别是对涉黑涉恶问题易发的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资源丰富村、盗采黄砂问题突出村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地毯式的排查,第一时间掌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3.开展一次大调研

协调督促县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的软弱涣散村开展专项调研,全面掌握联系村的治安情况,帮助解决突出问题。要把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情况作为第一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积极作用。联系软弱涣散村的县领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对所联系村的治安情况要做到“一口清”。

4.开展一次大培训

8月上中旬,县委组织部将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开展集中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的政治站位、履职能力,增强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5.开展一次大体检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要求开展一次“红色体检”,主动对标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6.开展一次大清理

对村级“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三资”底数,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及时废止贱租贱包、显失公平的“三资”承包合同,防止涉黑涉恶势力侵占村集体利益。

7.开展一次大整顿

各乡镇(场、处)党委重点要针对软弱涣散村(社区)进行大整顿。通过整顿提升,不断规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制度的落实。

8.开展一次大调整

要提前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逐一分析研判,列出“负面清单”,对不胜任现职、存在突出问题的村(社区)干部该调整的要调整。按照省、市要求,村干部调整工作要在换届前完成,不能等待观望,尤其是需要调整的村党组织书记,该调整到位的一定要调整到位。

9.开展一次大处理。

对经排查确定为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要依据相关法规程序,进行严肃组织处理,该调整的干部要坚决调整,该组织处理的要组织处理,该开除党籍的要坚决开除,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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