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黄冈报道(黄冈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孔紫 通讯员 刘静 李勇)记者11月8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城乡居民201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今年的缴费标准相比以往有所调整。
据了解,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不再按人群年龄分档次缴费。从今年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在校学生)参保周期改为年底,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至12月,从次年1月至12月享受医保待遇。在校学生2016年9月至12月31号在过渡期内,按原筹资标准计算征缴并享受医保待遇。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由就读学校、托幼机构组织参保并协助收取保险费。
黄冈市医保局居民医保科长 李勇:错过了这个时间的话,在2月份的时候,我们有一个补办月,主要是针对外地打工的务工的人员,过年回来的时候有一个补缴的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凡已参保并已缴费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内除了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外,均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照顾,不再另行缴纳大病医保费。
黄冈市医保局居民医保科长 李勇:原来已经参过居民医疗保险的,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工商银行柜台任何一个网点,都可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新参保的,是本地户口的,直接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带两张一寸白色彩色照片,就可以在我们10号窗口办理相关的手续,或者直接在网上申报。
据了解,我市部分困难人员、二级或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个人不缴纳保费,由政府补贴,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编辑 陈 兰
编审 赵 勤 孙国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