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2018年全省环境监管执法情况。去年,全省各地环保部门共立案5166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977件,罚款金额约3.6亿元。
2018年,湖北省以“环保法三年持续行动计划”为抓手,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行政处罚案件数和处罚金额再创新高。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介绍,2018年,全省各地环保部门共立案5166件,同比增长20%;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977件,同比增长14%;罚款金额约3.6亿元,同比增长42%。与2014年相比(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立案数增长251%,处罚案件数增长145%,处罚金额增长496%。
据了解,2018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1016件。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9件,处罚金额约300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228件;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98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45起。与去年相比,全省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有所增长。其中,案件总数增长12%,查封、扣押案件数增长1%,限产、停产案件数增长56%,移送行政拘留案件增长31%。
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去年全省环境监管执法部门开展了水源地保护、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省级驻点执法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推动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其中,去年底完成全省省域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清废行动2018省级挂牌督办350个问题整改;完成全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并已全部达标排放。
蒋茂芳表示,2019年将持续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