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保局今天发布消息,本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为期9个月的全省医保基金专项治理。
据湖北省医保局、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药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此次专项治理将实施省级和各市州联动,分类治理、突出重点,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专业机构复核、省级抽查复查四个阶段推进,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为主要整治对象,逐一排查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实现对全省32857家定点医药机构督查检查全覆盖。
针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针对医师,将重点查处开大处方、换串项目、过度检查、过度给药等行为;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被列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重点查处内容。同时,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套取挪用医保扶贫资金,以及截留、挤占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等也将是此次治理的重点。
湖北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对违法违规问题将以零容忍态度,采取解除定点资格、解除医师处方权、录入信用记录、移交司法机关等方式,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办理。对检查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涉嫌违纪违规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3月底,各地将公布举报电话、制订出台全省专项治理举报奖励制度,4月启动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广泛发动吸引社会监督、参与打击骗保。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