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出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条”

2019-03-22 08:32  

督促“三减”,确保文件、会议同比减三至五成,检查考核减一半以上;加强“三查”,严查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3月19日,省纪委印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行动举措》(以下简称《行动举措》),内容包括十条硬措施,采取霹雳手段,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亮剑。

从今年开始,全省将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省纪委此次出台的十条举措,是“三年行动”第一年打出的“组合拳”,也是今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施工图”。《行动举措》的目标是切实做到“三减”“三查”“三改”。“三减”即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确保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较2018年分别减少30%至50%;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三查”即坚决查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典型人和事,并公开通报曝光。“三改”,即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切实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改进工作机制制度,实现标本兼治。《行动举措》明确了今年的整治重点,即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近期出台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三个文件要求,重点整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重点查处在“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放管服”改革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行动举措》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本地本部门党委(党组)严格对照三个文件指出的问题和要求,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自查自纠,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行动举措》鼓励群众举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举报方式和受理举报的内容,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凡件必查。重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在媒体设立“曝光台”,组织记者明察暗访,举办电视问政,集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行动举措》要求从严追责问责,对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浪费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坚决以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惩处。《行动举措》指出,要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重点督促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加大对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度“留痕”、一票否决不规范等问题的治理;督促发改、统计部门加大对统计造假、虚报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数额、GDP“掺水”、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等问题的治理;督促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大对政府过度举债问题的治理。

《行动举措》强调,对相关部门履职不力、问题线索不移交等,要严格“再监督”,并严肃问责追责。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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