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些“证明”以后都不用开了

2019-04-01 20:3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取消24个证明事项的公告》。将民政部取消的24个证明事项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公布。

点击下方图片放大查看↓↓

来源:中国民政微信

编辑:毛紫叶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008/201904/7f2bf08060db72597ee2f16d120ff13d.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