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救死扶伤不容“潜规则”横行

2019-04-10 10:16  

整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亟须对症下药,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

救死扶伤不容“潜规则”横行

收受红包、“吃回扣”、过度医疗……医疗领域“潜规则”背后衍生的一系列作风和腐败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啃食着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随着正风肃纪的持续深入和惩贪反腐的高压推进,医疗领域灰色空间不断被挤压,但其作风顽疾积弊甚深,必须更加有力有效诊治医疗领域自身“伤病”,守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医疗领域的“潜规则”

“近年来,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但不可否认,在卫生和健康行业仍然存在药价虚高、乱收费、骗取医保资金以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过度检查、过度医疗、收受红包回扣等顽症痼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马奔表示。

看病要找关系、塞红包,始终是部分群众心中求医的“潜规则”。广东省汕头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主任黄斌一时手误,将中秋收礼清单发送到微信工作群,该清单详细记录着送礼人和礼品种类数量。其收受的现金不低于38000元,还包含海参、名酒、茶叶、雪茄等贵重礼物,送礼人员达30人以上。

这种歪风邪气极大影响了老百姓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感——不递上红包礼品,就怕医务人员不负责任,即便医务人员谢绝,他们仍然不放心,总想沿着“老路”走。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8年上半年,便有60多名医卫官员先后落马。梳理案例发现,医疗系统作风和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药品、医疗器材、耗材等采购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王天朝通过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现金贿赂4500余万元,房产100套、车位100个,成为恶名昭彰的“双百”院长。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范泽旭,通过拿回扣“发家致富”,个人资产竟高达2000多万元。显然,落入他们口袋中的受贿款,将不可避免地以乱收费、过度医疗、药品价格虚高等形式,数倍、数十倍地分摊到患者及其家属身上。

部分医护人员为收回扣,甚至与相关企业“合作”,直接将贪腐成本转嫁到群众身上。江苏省人民医院老年传统康复科工作人员向患者推荐购买定制鞋垫,一双成本仅200多元的鞋垫,稍经加工,便“摇身一变”成为号称具有生物力学矫正功能的定制鞋垫,售价2650多元。而每售出一双鞋垫,该科室医护人员可从企业获取200元提成。

医保以及各类专项补助经费,成了某些人眼中的“香饽饽”,不仅动了“黑心”,更伸出“黑手”。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卫生院原院长赵盛平,通过“偷梁换柱”,套取国家拨付给该院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基药经费等各种经费共计25万余元。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六库王和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专科医院是一家没有医生、没有护士,甚至连医疗设备也没有的“借壳”民营医院,却以金钱贿赂开道,顺利成为州、县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轻松骗取州、县两级共126万余元的医保统筹基金。

“剖析这些案件的成因,固然与当事人思想道德滑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等主观因素密不可分,但同时也暴露出卫生和健康行业监管存在明显漏洞,如职业道德宣传力度不足,激励医护人员岗位奉献的正能量传递不够;卫生健康从业人员纪律法律教育存在短板,规矩意识和纪法意识淡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设计不合理,未能彻底斩断利益输送链条;单位内部岗位设置不合理,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未夯实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花大力气、下大功夫,认真研究,加以解决。”马奔在剖析案例时说。

顽症痼疾何以久治不愈

“从这些案件不难看出,受长期以来所谓的行业潜规则影响,医务人员收受药企回扣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堤内损失堤外补’‘随波逐流’和‘法不责众’等错误认识还有相当大的市场。”马奔表示。

利益驱动是医疗系统从业人员参与腐败的直接诱因。在工作强度高、风险大的情况下,极少数医务人员为了弥补心理上的不平衡,不惜铤而走险,“收红包”“拿回扣”,甚至自以为“你情我愿”,实则早已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不仅加重了患者的负担,更进一步加剧了医患关系的恶化,引发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医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改善医疗环境,增加职工收入,对科室采取与经济考核挂钩的经营方式,将医生的收入与医院药品挂钩。在这种“以药养医”的背景下,少数医务人员为了攫取更大的利益,采用了开大处方、滥检查、开贵重药等不正常手段,方式也更为隐蔽。

不少专家分析认为,医疗系统内的贪腐,除个人自身的原因外,也是制度上存在漏洞所致,是权力缺乏监督与制衡而产生的恶果。

“医生的职业十分高尚,这就要求医生要把病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把病人当做摇钱树,接受贿赂就等于变相把病人当做摇钱树,这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范永茂表示,单纯从道德自律的角度来约束,无法真正杜绝腐败,要从制度上建章立制,有法可依,让医生和医药公司都知道有红色的底线,黑色的利益链条必将被斩断。

标本兼治正风纪

整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亟须对症下药,彻底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

“后方战场”上,要有行之有效的外部保障,减少“黑手”从患者身上攫取利润的犯罪冲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明确推出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等“大礼包”。

“正面战场”上,要有刮骨疗毒的勇气,强力正风反腐,打破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作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纪检监察机构,我们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擦亮监督‘探头’,督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行业监管责任。一方面在深化医改的过程中,切实加强政策顶层设计,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清除行风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另一方面,切实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领域‘微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坚决刹住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歪风邪气,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马奔表示。

为整肃医药购销领域的顽症痼疾,天津市从加强医药代表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设立举报专线等10个方面入手,狠刹医药卫生领域腐败行为,有效遏制医药领域“回扣”“红包”等问题。

上海市纪委监委主动作为,按照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要求,加强对医疗卫生系统内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一方面对涉及收受医药企业贿赂的相关办医主体负责人、涉事医院负责人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方面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医疗卫生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相关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上海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必须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行使公权力者的监督,做到对医疗领域腐败‘零容忍’。”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郑进锡说,要突出重点,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秩序,严查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工程建设招标等方面的问题,形成强力震慑;同时,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监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加强医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服务质量、道德水平是当务之急。”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斯彬认为,要探索建立医疗卫生领域廉政准入机制,对有行贿记录的医药代理及时录入行贿犯罪档案,通过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制度,最大限度地增加医药代表的违法成本和风险,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医疗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为此,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医疗体制机制,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医院内部民主监督、政府部门审计监管、人民群众投诉等多方合力,让医疗腐败“后继无人”,从根本上遏制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谢梓淇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210/201904/787af48fd08ce63ef0b76234c4813ce8.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