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网4月2日发布的《未成年人安全上网保护》白皮书显示,我国互联网低龄化发展趋势明显,8.8%的未成年网民在5岁或5岁以前首次触网,81%的未成年网民在6岁至15岁第一次上网。未成年人在社会生活中对网络的接受程度和依赖程度高于成年人。
加强未成年人上网保护,是检察工作中的一大课题。近日,部分地方检察机关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显示,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等渠道引发的犯罪占到一定比例。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未成年人用极低的成本就可以获得不良信息、习得犯罪手段,甚至购买犯罪工具。”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四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作案方式隐秘、被害人空间分布较广等特点,导致办案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困难等问题。为破解这些难题,检察机关需要提前介入侦查,指导办案机关尽可能全面收集各种证据,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整治网络涉黑:建好“隔离带” 取缔“黑网吧”
记者采访发现,黑恶势力有通过网络向未成年人渗透的趋势。福建省上杭县检察院检察长戴宇明介绍,该县城区“东南岛网吧”“飓风网吧”等众多网吧违反相关规定,长期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该院2018年办理的温某、梁某等23人涉黑案,就涉及13名未成年人。梁某长期出资邀请一些辍学的未成年人到“东南岛网吧”上网,笼络这些未成年人为其争夺社会地位、争强好胜而参加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该网吧俨然成为梁某等人犯罪组织的一个窝点。
“‘东南岛网吧’也是石某、陈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中,主犯石某与同伙互相联络纠集人员实施犯罪之地。”戴宇明认为,上网的未成年人多为早早混迹社会的辍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极易在朋友或同学的邀集下参加一些黑恶势力组织的犯罪活动。这些现象的出现与网吧监管漏洞存在一定关系。
为此,福建省上杭县检察院向上杭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接到检察建议后,上杭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并及时给予反馈:“已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检查网吧116次,行政处罚3起。”
2018年11月,重庆市检察院调研发现,互联网上黑恶文化蔓延的苗头,以及低俗、暴力等不良网络文化“隔离带”的缺位,是影响未成年人“网上网下”成长环境的不良因素之一。为此,重庆市检察院向重庆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网络空间的监管力度。同时建议积极开展严防黑恶势力渗透校园周边地区专项清理行动和KTV、网吧、宾馆等特殊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建好“隔离带”,管好“危险区”。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重庆市公安局推出“一揽子”举措,在开展“黑网吧”清理工作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校园周边网吧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排查网吧5400次,取缔“黑网吧”及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20余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今年将继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引诱、胁迫、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办理好未成年人涉嫌黑恶犯罪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挽救和犯罪预防工作。
惩治网络性侵:形成打击合力 研发“一键查询”系统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利用网络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增多,有相当比例的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结识不法分子进而被侵害。而利用网络而非直接接触猥亵未成年人的新类型案件,使网络平台成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新的多发点。
近日,江西省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显示,帅某以大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在网上发布招录11岁至16岁的女孩为童星的广告。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以上镜面试需要检查身体为名,通过QQ与被害人刘某、李某、王某等多名幼女视频聊天,要求对方脱掉衣服、抚摸敏感部位与自己裸聊,并拍摄部分视频留存。
据了解,江西省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围绕如何收集固定网络证据及仅通过网络言语调戏而非直接接触是否构成猥亵等难点问题,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把质量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帅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由于此类案件具有作案方式隐秘、被害人空间分布较广、收集固定证据困难等特点,需要办案部门不断提升协作打击能力。”江西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和关键证据,依法主动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合力,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3月初,广东首个“未成年被害人已决案件查询系统”正式投入使用,通过“一键查询”就可以将不适宜从事涉未成年人行业的人员“挡在墙外”。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系统通过整合该院辖区内106名性侵、拐卖、拐骗未成年人的成年犯罪分子资料研发而成,不仅具备“批量查询”功能,能在10分钟内完成百余人的信息比对,还可对已发案件进行数据分析,找出案件共同点,使开展防范教育更有针对性。
最高检发布的《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提出,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等等。在史卫忠看来,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可以更好地落实从业禁止制度,有效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防治网络欺凌:“疏堵”结合 加强法治教育
近日,河南省荥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国强结合自己兼任荥阳市高中法治副校长的体会表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暴力化、低龄化、成人化趋势,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时有发生,网络引发的校园欺凌现象应引起重视。
打开手机,先看看同学微信群朋友圈里更新的内容,再评论一下,因言语不和,便互相谩骂,继而约定时间教训对方……这是不久前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一所学校里的校园欺凌案。“发生在网络上的校园欺凌就是校园欺凌的间接形式。”李国强说。
据了解,郑州市有些中小学已明确禁止学生带手机入校。李国强认为,硬堵很难根本解决问题,应当把使用手机上网的风险给孩子讲清楚,特别是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比如,不能在微信朋友圈、QQ上使用不文明的字眼,不与陌生人聊天等。同时,要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增强其自律自护能力。
2018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全国四级检察院共同组织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邀请未成年学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进行参观座谈,近距离接触司法办案工作。各地检察机关还组织运营未成年人检察新媒体,利用情景剧、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未成年人法治宣传。
王四新认为,未成年人犯罪领域逐渐扩大,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青少年网络犯罪正成为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检察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研究制定防范对策和措施,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远离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
“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行‘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工作机制,做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尽量防止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努力克服简单从轻、单纯打击和帮教形式化问题,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等重点未成年人的处置、教育工作。”史卫忠说。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