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节日“十个严禁”:中秋国庆天眼查公车私用

2016-09-14 10:21  

中秋、国庆临近,为杜绝“节日腐败”,省纪委于9月12日发出通知,强调“双节”期间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循“十个严禁”,刹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省纪委强调,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循“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带彩”娱乐;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中秋国庆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统一开展“四项集中检查”活动:开展“公车私用”集中检查,运用现场检查、公安机关“天眼”系统、学校门禁系统、高速运管部门拍照系统“1+3”形式,突出对旅游景点的监控,加强对节日期间公车购物、公车旅游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开展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问题集中检查,对在历史建筑、公园景点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坚决关停整改,对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问题集中检查,严肃查处节日期间滥发津贴补贴、利用工会经费超标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组织公款旅游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二级单位、事业单位等借出差出国之机擅自延长时间、变更线路、绕道景区等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省纪委强调,对不抓不管,履责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实施问责追责。

来源: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 姚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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