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抓真改真落实
——我省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综述
这是一场关系人心向背、治乱兴衰的伟大斗争;这是压实责任、破解问题、回应期待的关键一招。
2018年8月30日至9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对湖北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并于10月19日向省委反馈了督导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真抓真改真落实——反馈会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态度鲜明、回答掷地有声。
近半年来,全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把抓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迅速行动、直面问题、坚决整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雷厉风行,高位推动抓整改
省委、省政府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深化,向下传导责任压力不够快、压得不够实;
一些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基层开展专项斗争不够平衡、落实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尚需进一步解决;
……
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
省委先后6次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督导整改工作。省委书记蒋超良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把整改落实工作同深化平安湖北建设、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和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深化细化整改措施,做到不查清情况不放过、不处理问题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去年11月,从省委开始,省市县三级党委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调研”活动,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带头先后到武汉、宜昌、黄冈等地进行实地调研,督促整改。
今年4月,省委组织8个督导组开展了第三轮全覆盖督导,重点督导整改问责工作、交办线索核查、大案要案办理、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责任。
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反馈的六个方面1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4项,基本完成整改2项,列入长期整改1项。
动真碰硬,压实责任抓整改
画出路线图、制定时间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抓整改。
省委、省政府迅速制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
对全国扫黑办和省有关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54件涉黑涉恶案件,逐一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专班,强化大案攻坚,推进深挖彻查和案件快侦快诉快判,并推动各级党委和政法部门建立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领导包案制度。
加大通报、约谈、督办、问责力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各级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任。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抓市促县”工作方案》,将战绩不佳、攻坚不力、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县(市区)挂牌重点管理。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滞后的6个地区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组织对各市州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开展包片督导。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永纲一到任就对扫黑除恶工作任务较重的武汉、黄冈、恩施等市州政法委书记一对一面谈,督促做好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和扫黑除恶纵深推进工作。
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7项问责建议逐一落实,共有211人被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组织处理125人,依法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依法严打,深挖彻查抓整改
纵深推进专项斗争,既要打好侦查抓捕“攻坚战”,又要打好起诉审理“法律战”,聚焦“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集中攻坚一批复杂疑难的大要案。
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打击查处涉黑涉恶犯罪打不深、打不透的问题,省扫黑办加大点对点督办、指导力度,对重大、复杂的黑恶势力团伙,督办有关地区和部门充分运用提级管辖、异地用警、异地办案等措施,排除不正当因素干扰,实行重点突破。
针对有的地区和部门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等机制未得到落实,线索核查进展缓慢、效率不高的问题,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对“三长负责制”等机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督办后仍超期未办结的案件线索,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限期办结。
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绿色通道,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快侦快诉快判。
今年3月,省扫黑办联合有关部门对43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省公安厅对24件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异地用警侦办;省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十条措施》,严格依法认定黑恶犯罪,严把案件质量关;省法院制定《湖北法院提前介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刑适用及涉案财产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加大对黑恶势力的财产刑处罚力度。
据统计,中央督导组反馈后,全省新打掉涉黑组织58个、涉恶集团688个,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治安的满意度。
整体联动,凝聚合力抓整改
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既要立足当前,也应着眼长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我省将扫黑除恶督导整改与反腐“拍蝇”、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把专项斗争同社会综合治理、行业内部监管相结合,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快速移交和联动办案,做到一函一交办、一案一查处、一件一审核,既抓涉黑涉恶组织,也抓背后的“保护伞”,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一律打掉“关系网”“保护伞”。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7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8人,移送司法机关183人。
各级组织部门把好组织建设关,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全省14.6万余名村(社区)“两委”候选人逐一“过筛子”,坚决将违法违纪、涉黑涉恶人员排除在外。
各级宣传部门和全省主要媒体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宣示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营造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水利、住建、自然资源、金融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紧盯矿产资源、建筑工程、非法借贷等重点行业领域,大力开展行业乱象治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监管责任。
……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容不得“歇歇脚”“松口气”。
我省将以深化督导整改为契机,克难攻坚、除恶务尽,不断掀起一轮又一轮强大攻势,用扫黑除恶的更大成效回报党中央信任和人民群众的期待。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