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湖北省药监局开启“清网行动”!
持续7个月,重点打击网络销售医疗器械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5月5日,省药监局发布消息,5月至11月,该局将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重点针对利用网络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
聚焦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问题
第三方平台是重点检查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清理第三方平台不履行法定义务、违法违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利用网络销售非法医疗器械产品、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等4项重点问题。据此,省药监局还发布了整治细则——
◆重点查处第三方平台未经备案擅自为入驻企业提供医疗器械交易服务;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技术条件、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对入驻企业核实登记、阻止并报告入驻企业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布质量安全信息公告等义务;未建立并执行相关质量管理制度等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线下”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线上”未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超出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以及未按照规定贮存和运输医疗器械等行为;
◆重点查处销售未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非法医疗器械产品;产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信息不符等行为。以查处“线上”非法产品信息为线索, 开展“线下”追查,曝光“黑网站”,取缔“黑窝点”,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查处 “线上”展示的企业及产品信息与“线下”许可(备案)及注册(备 案)信息不一致、展示虚假企业及产品信息以及未按规定在网站首页以及产品页面显著位置展示企业许可(备案)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清理查处一批违法企业及网站
将涉事者纳入失信名单联合惩戒
此次“清网”行动以问题为导向,重点针对利用网络无证销售医疗器械和销售未经注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清理一批违法网站、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净化医疗器械营销环境;通过督促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此外,省药监局还提出,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平台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的守法诚信意识,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切实落实企业责任。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以及未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第三方平台、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要加大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方平台、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要列入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实施联合惩戒。
“清网”行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下旬至6月为企业自查阶段,7至10月为监管部门检查阶段,10至11月为总结评估阶段。
省药监局将对各地“清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来源:湖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