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5人接受纪律审查或受警告处分

2019-05-25 12:57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原正科级检察员陈新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黄梅县纪委监委消息: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原正科级检察员陈新桥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黄梅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武穴市纪委关于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1、花桥镇团山河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胡景春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5月,经胡景春同意,该社区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刘某某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户并向上级部门上报,致使刘某某被确定易地扶贫搬迁户。

2019年2月,胡景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金镇刘陶村财经委员刘堂福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8月,刘堂福在向上申报贫困户时,未严格审核把关,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村民上报为贫困户。

2018年12月,刘堂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龙坪镇花园社区原财经委员兰振雄在低保工作中不正确职责问题。2009年3月,花园社区居民胡某某向该居委会提出社会救助申请,兰振雄在没有对胡某某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没有将此事上报社区评议会评审通过的情况下,违规签字盖章并上报民政部门审核通过,致使胡某某违规领取城市低保金29223元。

2017年11月,兰振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市公汽公司工会主席陈刚骗取城市低保金问题。2010年6月至2016年3月,陈刚隐瞒其家庭实际收入,采取虚报资料手段,以其本人或妻子的名义,向民政部门骗取城市低保金27370元。

2019年1月,陈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市植物保护局职工夏子健违规为女儿申领高中助学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间,夏子健隐瞒其家庭实际收入,到社区开具虚假证明,帮助其女违规申领高中助学金3000元。

2018年12月,夏子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来源:遗爱清风、清亲武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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