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怎么来的?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
其中,新农合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当时,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在随后的实践中,个人(家庭)账户额度小等一些弊端逐渐显现。
中国劳动社保研究院医保室主任 王宗凡:个人账户没有互助共济功能,这是它最大的一个缺点。
此次《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取消后会降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吗?
国家医保局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
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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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财经
编辑:谢梓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