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近日印发通知,包括湖北武汉在内的30个城市被确定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2021年,武汉将启动医保支付按病种付费
所谓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就是将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转变到按病种付费。
按项目付费:按诊疗项目付费,如尿常规一项多少钱、血常规一项多少钱。患者在医院做的诊疗项目越多,收费越贵。
按病种付费: 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制定出每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医保机构按这个统一标准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
简单点说,以前我们在医院看病,做的医疗项目越多花费就越高,以后医院会将相同疾病的诊疗费用统一打包、定价。看同样一种病,全国任何地方医保的使用标准也是统一的。
这种病组包干方式,一方面将控制医院的过度服务、促进医院资源的合理利用;一方面病人看病贵的现象也会得到遏制。
据了解,武汉市去年下半年就已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3家医院开展了DRG付费试点工作,进行了费用的模拟测算。
根据方案,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确保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把钱用在刀刃上,倒逼医院智慧升级
这样的改革,不仅仅是引导资源配置,也是改变供方激励机制的方式,打破“以药补医”的旧机制。
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震表示,按病种诊疗需要“三医联动”。第一,加强监管;第二,医保与医院间要有选择有竞争;第三,社会监督,信息披露。体制与机制倒逼的情况下,相当于病人多了一重保障与支持。从内往外、从上至下的共同推进,统筹好百姓与医保手中的钱,将这些钱用在刀刃上。通过对成本的关注来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不应该支出的钱。
此次控费看起来是医保领域的变化,但是更重要的是倒逼整个医疗体制、医院的智慧升级,进而改变以前的付费方式以及收费逻辑。
近期医保变化:取消个人(家庭)账户
近日,国家医保局还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而城镇职工医保中的个人账户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帐户,即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其中个人账户专门用来存储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纳的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这个账户中的钱都属于参保人自己,可以用于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如在定点药店购药等。
取消之后,老百姓的医保待遇会被降低吗?
国家医保局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
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鲁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个人账户的钱本来是你自己交的,这时候如果用个人账户支付的话,就意味着完全是由你个人在承担医疗的费用,现在我们把个人账户取消之后,就意味着无论你是大病还是小病,这些费用都从统筹基金里面出,就意味着大家用共同的钱帮助那些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的人,才是医疗保险的基本逻辑。
同时,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来源:综合网络
编辑: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