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湖北省住建厅对外发布,2019年上半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省、市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对接; 10月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这次改革的重点任务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并实现“四个统一”。所谓“全流程、全覆盖”是指,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所谓“四个统一”是指,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湖北省住建厅将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二是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根据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进一步细化工程类别和审批流程,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参照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制定并实施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三是开展区域评估。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评估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区域评估范围,由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统一探索开展县(市、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评价评估,相关审批部门互认统一评价评估报告。四是精简审批环节。通过精简下放合并审批事项、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等方式,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逐步形成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五是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多部门各自独立实施的专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转变为“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的联合竣工验收模式。六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编辑: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