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就降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有关事项做出安排部署。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
做好缴费政策衔接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后,机关事业单位清算2019年4月30日之前的养老保险费,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
人社部:较大幅度减轻社保缴费负担
2019年4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有关情况。游钧表示: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多数省份是20%或19%,总体偏高,它占整个社保单位缴费比例中的大头。费率水平高的原因是多方面,主要是过去制度转轨带来的历史负担较重,还有这些年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加上养老保险目前的统筹层次还不够高,基金的调剂能力有限等原因。
降费尤其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较大幅度地减轻企业社保缴费的负担,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相较之前的20%或者19%的费率水平,一次性降低3至4个百分点,相当于降低1/5。而且这次调整不是阶段性的、临时性的,属于长期性的制度安排。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人社部
编辑:谢梓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