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不动产登记再提速 力争年底实现5个工作日办结

2019-06-27 15:33  

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省银保监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有关事项予以部署。

互联互通联合推进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

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双方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真正做到互联互通。

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与银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沟通,指导具备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签订合作协议的前提下,通过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和不动产登记大厅互设服务点等方式,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提供“一站式”服务,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 切实做到便民利企。

严格保密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使用范围确保安全。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做好保密协议的签订工作,严格双方用户的管理权限,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银保监部门要及时提供抵押登记信息、金融许可证信息等信息共享查询服务,并在信息查询、核对和共享时,坚持专人专岗,手续完备,程序严密,严禁将获取的信息泄露和用于查询请求事项之外的用途。

优化流程 力争五日办结

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积极按照“总对总”原则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系统通过金融专网与相关银行网点进行数据交换,明确受理过程中用户只提交一次资料,银行和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各地政府服务平台、内部专网或金融网进行网络传输,不再要求用户重复提交资料,反复跑路,力争2019年年底前实现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要明确相关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双方工作人员要熟悉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和有关业务知识。按照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有关要求,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仅收集并核对不动产抵押登记等相关材料后,通过网络即时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并定期派专人将收取的不动产抵押登记纸质申请材料集中送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切实履行依法登记职责,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工作不得委托或授权银行行使,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日常工作的衔接,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及时将登记结果反馈给银行工作人员,杜绝企业借用“过桥资金”规避抵押物“悬空”风险及涉及不动产等超额抵押、违规抵押情况。

来源:湖北发布

编辑:毛紫叶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210/201906/39f49364352362acdca8bf566c3c3cc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