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梅雨期,江河水位持续上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7月12日15:00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防汛形势严峻。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防汛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防汛责任。防汛责任重于山。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明确责任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执行防汛工作部署,冲锋在前,做好表率。
二、严守工作纪律。要把纪律挺在防汛工作的第一线,确保政令畅通。各级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迅速到岗到位、认真履责,加强对防汛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汛期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迅速督促整改,对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各地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空岗;必须确保防汛期间通讯畅通,不得耽误防汛指令的传达;必须严格落实防汛信息报告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转作风、抓落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勇于担当作为,确保安全度汛。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加强明察暗访,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在防汛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以及对重大险情及苗头性事件瞒报、漏报,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资金和物资的,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对违反防汛纪律的行为,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我市防汛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编辑:谢梓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