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群人,
他们行走于灰色地带,
对于正常人一无所知的事情了解颇深,
当你有麻烦的时候他们会不请自来,
拍几张照片然后消失无踪……
他们收取的报酬高昂,
他们专盯着车祸发财,
他们从不失手,
他们就是“人伤黄牛”。
据上海市公安局陆敏韡警官介绍,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
由于理赔涉及环节多、手续复杂,
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
“交通事故理赔中介”。
他们熟悉理赔流程,
专门为事故伤者代理索赔,
从中收取服务费,俗称“人伤黄牛”。
浦东新区的王女士就曾被这群人利用过。
2015年8月,上海市民王女士
在浦东新区骑行自行车时
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
造成其左侧髋臼骨折。
就诊期间,“人伤黄牛”夏某
在医院蹲点寻找客源,
了解到王女士受伤的情况,
即冒充律师主动搭讪,
并自称专门从事交通事故理赔业务,
可为伤者提供垫付医药费、安排伤残鉴定、
向保险公司索赔等一条龙服务。
在夏某的诱导下,王女士为贪图方便,
与之签订了交通事故理赔委托代理协议,
约定由夏某为其代理交通事故理赔事宜,
获赔的保险理赔金中2.5万元归王女士,
超出部分则归夏某所有。
2015年12月,夏某通知王女士
至其办公场所进行伤残鉴定,
期间仅为王女士拍摄了手持证件的正面照片。
随即,夏某与上海某民营鉴定所负责人
兼主要鉴定人张某相互串通,
由张某在未实际开展伤残鉴定的情况下,
认定王女士左下肢活动受限,
构成十级伤残,出具虚假的鉴定意见书。
律师钱某则在
未与王女士直接联系沟通的情况下,
作为王女士的诉讼代理人,
凭借伪造的民事诉状起诉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
要求赔付医疗费、三期费用等,
同时还凭借伤残等级虚高的鉴定意见书
要求额外赔付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
最终获赔保险理赔金12万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
“人伤黄牛”同样伪装成了律师
找上了出车祸的闵某
经过一番“操作”,
直接将闵某因常年吸烟而导致肺部受损
移花接木成是车祸造成,
最终骗取了95万的高额赔偿金。
来,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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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
闵先生在步行时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
导致其肋骨多发性骨折,胸骨及肩胛骨骨折。
2016年4月,“人伤黄牛”刘某、顾某等人
冒充律师联系到闵先生,
蛊惑闵先生将事故理赔交由其代理。
此后,双方签订了交通事故赔偿金买断协议,
约定由刘某、顾某等人向闵先生
先行支付30万元,而本次事故中获赔的
理赔金则全数归刘某等人所有。
2个月后,顾某带闵先生去做伤残鉴定,
鉴定人孔某都没跟伤者闵先生交流过,
期间只为他拍摄伤处照片就结束了,
鉴定过程仅持续了几分钟。
此外,刘某等人还陪同伤者
至医院进行通气弥散残气测试。
在此过程中“人伤黄牛”
发现了“意外惊喜”。
闵某由于常年吸烟而导致肺部受损
有混合性肺通气功能障碍。
于是他们计上心来,
将该结果归咎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呼吸功能障碍,
并杜撰伤者在鉴定过程中存在快走、
登楼气急明显的症状,
以此认定伤者构成呼吸功能障碍四级伤残。
此后,律师钱某根据刘某指示,
作为闵先生的诉讼代理人起诉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
最终获赔保险理赔金95万余元。
这样被称作“交通事故理赔中介”
的机构原先在上海地区不止一家
他们通过欺诈诱骗等手段
找上受害者又通过肆意造假
欺骗法庭和被告。
于是受害者被这群人欺骗,
没有得到真正的赔偿。
被告方原本赔偿给受害方的资金,
最后也都流进了犯罪分子的口袋。
好在,在公安机关的跟进调查中
发现了受害者们的伤情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并组建联合专案组展开调查。
并且在于今年3月、5月
一举捣毁12个在上海连续作案的
“人伤骗保”犯罪团伙。
涉案犯罪嫌疑人达125名,
相关鉴定机构全部停业整顿,
涉案金额近亿元。
据警方介绍,
事件中的伤者在此案中被定性为证人。
伤者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
“人伤黄牛”实施犯罪,
但更多是出于贪图方便
以及争取更多理赔金的合理动机,
才被黄牛蛊惑利用,对行为的后果并不明知,
想要骗保的主观故意也不显著。
对此,警方在此案中对伤者追缴不当得利,
暂时不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通行安全。
如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
应当及时报警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切勿听信不法分子花言巧语,
避免上当受骗权益受损,
甚至沦为他人的犯罪工具。
而对于不了解的法律政策
记得去咨询身边可靠的专业人士
或者去找官方的咨询途径
千万不要贪图便宜!
来源:新闻晨报综合周到app
编辑:余贝娜(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