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20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始终把“破网打伞”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检察办案必须环节。
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指出,各级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落实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以及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要求,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对检察机关查处的重大“保护伞”,由上级院指定异地管辖办理,减少办案干扰;对查否的线索一律报到省级检察院备案。发现检察机关自身存在“保护伞”线索,一律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介入严查,坚决防止“灯下黑”。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既要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要严格按照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原则,依法规范办案,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实施“软暴力”刑事案件及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等规范性文件,落实了省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制度,要求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今年一至六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12345件36534人,决定起诉6928件43063人。
编辑 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