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三伏天以来,
湖北各地上演了一场高温抗战连续剧
每天的剧情预告是这样的
每当你以为剧情达到巅峰的时候
一定会被证明太傻太天真!!
唯一能给酷暑天带来清凉的
除了空调与冰西瓜
还有,高温津贴!
那么,哪些人能领高温津贴?
按什么标准发放……
一起来看看!
湖北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12元/天
记者了解到,目前湖北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 具体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目前湖北省的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必要药品,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高温津贴。如果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
热点答疑
1. 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是一回事么?
答案:不是!
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夏季高温环境下作业付出的超常劳动消耗的一种额外补偿。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而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如果劳动者不是高温作业,不符合高温津贴的领取政策,夏季仍领到了降温费或降温实物,那就说明公司的福利待遇比较好。防暑降温费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标准均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规定或约定。
2. “坐办公室”有没有高温费?
答案:除了露天工作外,企业对坐办公室或室内作业的职工,也可能需要支付高温费,当然其前提是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有人说,企业如果安装了空调,就不需支付高温津贴了。在一般情况下可能是这样,但如确有证据表明工作场所尽管安装了空调,但是仍未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企业仍需支付高温津贴。
3. 工作一半时间在户外,一般时间在室内可以领高温津贴么?
答案:可协商解决。对于这种劳动者工作场所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武汉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副调研员杨捷介绍,“一般是看室外和室内工作时长的比重,如果室外工作时间更多,可以向公司提出发放高温津贴的诉求,双方协商解决。”
此外,发放高温津贴的前提,一定要是当地气象预报部门公布了当天气温确实在35℃以上。高温津贴可以按天数次月发放,也可以当天结算,但并不建议延迟到高温季节后发放。
4. 发饮料可以充抵高温津贴吗?
答案:不可以!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绿豆汤、物品等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答案: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湖北省还强调,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来源 | 长江云综合荆楚网、长江日报
编辑: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