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电话狂轰滥炸”“不签协议想走难,上厕所都有人跟着”“推荐时说学历是本科,见面变专科了”……近来,不少相亲者向新华社记者投诉,部分开通了线上平台的相亲机构在线下大搞“轰炸式”推销、“绑架式”签约、“凑数式”服务,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今年的8月7日是“中国情人节”七夕节,一些网络相亲平台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一“良机”进行大肆宣传。在网络时代,这些相亲平台能够集纳海量的有意向相亲的单身男女信息,本来可以为广大单身男女提供一个交友、相亲的好平台,但一些相亲平台却偏离了服务属性,比如设立各种消费陷阱,花招出尽,只是诱导消费者消费。有的相亲平台还变成了犯罪的温床,比如随着婚恋交友网站的兴起,婚恋诈骗案呈多发态势。
如报道中提及的相亲平台消费陷阱就五花八门,消费者在这些相亲平台的诱导下,犹如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比如为了让消费者“就范”,相亲平台就可能会让消费者遭遇电话短信“轰炸”、到店不签约被营销人员困数小时的“惊魂时刻”;还存在先交钱签字才能看合同、服务与承诺不符等消费陷阱。
这些“消费陷阱”已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些相亲平台甚至是在明目张胆侵犯消费者权益。但多年来,这样的消费陷阱一直存在于一些相亲平台上,已然成了顽疾,背后原因不少。比如一些消费者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消费者在事后维权时,还会面临举证方面的困难。而这些无良相亲平台经过多年“历练”,积累了不少欺诈消费者的“经验”,懂得不少规避自身责任的手段,他们在接到投诉时,往往能以“平台免责”将责任推卸掉。
更为重要的是,相亲平台乱象成疾,一定程度上是监管部门打击不力。正如专家建议,应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法治社会,不能任由这些无良相亲平台横行,需要加大惩治力度,增加无良相亲平台的违法成本,要用法治来“填平”相亲平台的“消费陷阱”,来遏制相亲中介机构乱象。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陈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