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从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对2018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表彰,我省再次获评“优秀”,这是我省连续第六年获此殊荣,也是中部地区唯一。
预算绩效管理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自2012年以来,我省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扩大绩效评价规模和类型,强化绩效监控管理,初步建成“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去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后,我省按照“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求,聚焦扩围升级、一体化建设、结果应用、形成工作合力等重点,不断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向“全方位、全覆盖”再提升。
以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为目标,我省将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信息公开、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分别与预算编制、预算信息公开、决算编制、决算信息公开一并布置,实现了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四个同步”,并实现了绩效目标编报率100%。
“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我省要求所有预算部门将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全公开”,在公开预算信息的同时公开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信息中同步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公开,要求各预算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通过绩效信息“全公开”,强化了社会监督,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形成约束。2018年,省级对3个专项做出了财政退出决定,2个项目做出了政策调整的应用,对近三年预算执行管理绩效较差的省直部门,压缩2019年预算支出5亿多元,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我省还明确了全省新时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确定省级到2020年底、市县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力争实现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编辑 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