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任性,哭着也要买单!

2019-08-19 08:52  

此前,湖北日报微信曾报道

宜昌6人“野游”被困遇险

被追讨“救援费”一事

引发读者对“有偿救援”热议

无独有偶

近日,四川一家景区

也开出了首张有偿救援罚单

一男子未办手续进入景区失联

被救出后要承担3000元救援费

8月16日

央视新闻在微博上

发布此新闻也引发围观

2000多条评论中

大部分网友都认为:

“早该这样的,浪费人力物力”

“没毛病,罚得好”

……

你支持景区

实行有偿救援吗?

男子擅入景区失联

被救出后承担救援费

8月13日上午9时,四川阿坝小金县四姑娘山管理局接报,一名广东籍男子周某在四姑娘山自然保护区失联,请求搜寻。

景区管理局通过调取监控发现,该男子于8月12日凌晨5时47分违规进入海子沟景区,景区管理局于8月13日至14日先后派出4批次30余名救援人员不分昼夜沿海子沟大峰、二峰、海子沟沿河谷及长坪沟二峰侧面四条线路全力进行搜救。8月14日下午16时4分,周某在四姑娘山二峰和三峰的一个流沙口下被成功救出,历经36小时。

事发后据相关部门调查,周某进入景区未办理入沟及户外活动手续,景区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四姑娘山景区山地户外运动突发事件有偿救援管理办法》,对周某给予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其自行承担此次救援行动中产生的费用3000元。

自己任性要买单

依据在哪里?

为何被救助的周某还会被处罚?

原来,2018年9月,四姑娘山风景区出台了《四姑娘山景区山地户外运动突发事件有偿救援管理办法》(后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擅自进入四姑娘山景区发生险情需要救援的团体或个人;擅自变更山地户外运动申报时间、线路和活动项目发生险情需要救援的团体或个人;违规开展登山、徒步、攀岩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发生险情需要救援的团体或个人;求助人员瞒报、谎报险情的团体或个人等均在有偿救援范围内。

周某“有幸”成为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自2018年9月以来的首例有偿救援,同时也收到该景区开出的第一张有偿救援罚单。

据报道,自2004年以来,四川四姑娘山因违规登山、违规穿越引发的大事故有30多起,造成20多人死亡。景区管理局每年对违规穿越景区的遇险人员进行搜救的费用超过50万元。任性者浪费公共资源遭到多方诟病,对此,四姑娘山景区启动了有偿救援。

宜昌6人"野游"被困

被追讨救援费

开头提到,类似的事件,最近在湖北也发生了一起,下面再来回顾一下。

8月10日下午,宜昌市点军区两家共6人(其中1名未成年人)驾驶两台轿车,无视沿途禁止游泳及严禁汛期进入南津关大峡谷的告示牌,在南津关大峡谷出口处的溪流中游泳。因上游突发大水致河水水位上涨,6人被困河中无法返回路面,随即报警。

接报后,夷陵区公安和消防队员迅速前往施救。随后,民警将6名当事人带回小溪塔派出所询问核实有关情况。此次施救共出动消防车3台、橡皮艇1艘、警车4台,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及相关工作人员共54人。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8月10日宜昌夷陵区文旅局牵头,组织多部门共同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制谈话。同时,根据《夷陵区户外探险活动救援费用追偿暂行办法》对两家人下达了《关于追偿救援费用的通知书》。夷陵区相关部门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6名人员主张追偿救援费用。(更多详情)

我省多景区仍是无偿救援

但游客请别任性!

记者先后联系了恩施大峡谷、木兰天池、薄刀峰等景区,了解我省景区如遇突发事件的救援办法,发现省内诸多景区目前仍是无偿救援,也没有推出有偿救援的相关办法。

恩施大峡谷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峡谷景区没有推出有偿救援管理办法。“一旦有游客在景区需救助,我们的救援服务队或者安保部门都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助。救助是不收费的,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是第一位的。”该负责人说。

和恩施大峡谷景区一样,木兰天池和薄刀锋景区也未推行有偿救援服务。这两个景区的负责人表示,每次遇到游客不按规定路线游玩或自行前往封闭区域的情况,景区也非常无奈。“每次遇到游客需救援的情况,我们都会和当地政府部门积极联系,组织大规模救援力量全力搜救,事后也不会找游客索要费用。但我们还是呼吁广大游客注意安全,游玩时不能任性。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应的措施或办法,规范游客的安全文明出游行为。”

国内已有多家景区

推出有偿救援管理办法

除了四川的四姑娘山景区,黄山、稻城亚丁等多个景区此前也都出台有偿救援管理办法。

记者了解到,亚丁村至夏洛多吉区域、亚丁村至央迈勇区域(蓝月山谷)、亚丁村至仙乃日区域、亚丁村至卡斯地狱谷区域,搜救费用均为2万元起;亚丁村、叶儿红村至康古贡嘎银河区域,搜救费用1.5万元起。搜救费用包括搜救人员的劳务费用和搜救装备、工具的使用费用,不包括由此产生的交通费、救火费和医疗费用等其他费用。

今年6月1日,游客王某某擅自进入黄山风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被困,景区救援大队用时7小时5分钟完成救援任务。救援成功后,王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愿意接受处罚并支付救援费用。经过计算,此次景区救援累计发生费用15227元,其中有偿救援费用3206元,由当事人王某某承担。6月18日,王某某亲属代其将救援费用汇入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指定资金账户。这是黄山风景区收到的第一笔有偿救援费用。

有偿救援,账怎么算?驴友任性,该怎么管?

今年6月,央视财经曾就有偿救援进行了讨论。当时蓝天救援队一名教官表示,“任性”付出的最高昂的代价,就是生命的代价。近几年对不管个人经济条件和知识储备来说,可能有更多的驴友愿意挑战一些比较有难度的环境和路线,但是,从救援角度来说我们怕什么,我们不怕专家,但是我们就怕是略懂一二的驴友。

据央视财经当时报道,有偿救援是有法可依的,2013年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82条明确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到危险的时候,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及时救助。在接受救助之后,应当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此外,2015年的时候原国家旅游局,现在的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出台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出现不文明行为应该怎么办?

第一,告知本人;第二要把这种不文明行为,向公安、海关,包括央行征信系统进行通报。实际上,对于这样的旅游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大大增加你的成本,黑名单的效果比账单更给力。

个人的冒险任性

不能让变成他人的负重前行!

公共资源岂可

白白为无视规则者买单!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王理略、央视财经

编辑: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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