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穴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4起案例通报如下:
1、四望镇陶墩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刘吉军等人虚列开支套取村级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8年2月,经刘吉军同意,时任村副书记、财经委员洪炎秋经手,通过虚开发票、虚列人工费等方式,套取垸场硬化扶贫项目资金11.61万元,并将其中3万元用于垫付村民一事一议筹集资金、8.61万元用于垫付2016至2017年村民合作医疗基金亏空。刘吉军、洪炎秋因其他违纪问题并案处理。
2019年1月,刘吉军和洪炎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田镇办事处福利院院长吴桂妹虚报套取农村五保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经吴桂妹同意,该院将不符合条件的后勤人员张某某作为农村五保户向上申报,向民政部门套取农村五保金9500元,后用于福利院的日常开支。
2019年1月,吴桂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花桥镇项坝村村委会主任田在华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政策规定户违规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问题。2017年1月,经时任项坝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田在华同意,该村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兰某某作为易地扶贫搬迁户上报,致使兰某某成为易地扶贫搬迁户。
2019年2月,田在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金镇原民政干事张政法在低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0年9月,张政法明知苏某某不符合社会救助申请条件,仍签字审核通过,导致苏某某在2009年4月至2017年11月间违规领取城市低保资金77046元。
2019年1月,张政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有的虚报、套取扶贫专项资金;有的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履责不力等等,这些行为直接影响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战的质效,侵蚀了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必须严肃处理。
当前,脱贫攻坚战已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严实标准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市直相关扶贫职能部门要聚焦已查处的扶贫领域问题,深入查找政策执行、监管审批等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扶贫政策精准落地见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别是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力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中共武穴市纪委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