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地纪委监委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涉武汉、襄阳、十堰、随州

2019-09-04 14:50  

9月3日至今,湖北多地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涉武汉、襄阳、十堰、随州等地。

湖北

省纪委通报两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近期,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8月29日,省纪委机关、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公开通报两起典型案例,要求各地各部门从中吸取深刻教训,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一反三,对照自查,认真整改,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取得更大成效。

随县小林镇原党委书记童传新在整治非法采砂等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

去年,随县政府多次对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安排部署,要求于当年7月15日前将所有非法采砂厂及囤砂点取缔到位、处置到位、处罚到位。去年6月,童传新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出台了违反相关规定的“建洗砂厂11条标准”,为小林镇违规批建洗砂厂大开方便之门。11月5日,随县政府督办时指出“11条标准”不符合上级规定,县长陈兴旺打电话对童传新提出批评,要求取缔所有洗砂厂。11月15日、16日,童传新先后两次召开联席会传达县长要求并表态,“任何要求不能和中央政策相违背,坚决按县长指示办,洗砂厂在洗的坚决拆除,在建的坚决停止。”但直至今年1月,小林镇不但没有取缔已经建成的5家洗砂厂,而且还新增了3家非法洗砂厂。去年6月至今年1月,小林镇党委政府先后召开33次治砂工作会议,其中童传新主持召开的会议就有28次,要求落实县政府取缔非法洗砂、挖砂和囤砂要求,但均停留在口头表态、会议研究层面,并未采取有力措施整治非法洗砂囤砂运砂问题。此外,童传新还对其他集体违规决策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童传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房县在推广应用社会扶贫网(社会扶贫APP)工作中流于形式、加重基层干部负担问题

今年3月,房县社会扶贫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脱离贫困户实际,要求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社会扶贫APP注册全覆盖,并计入年终单位社会扶贫考核。窑淮镇党委书记杨奎主持会议决定,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社会扶贫APP注册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工资挂钩。青峰镇龙王坪村、卧牛观村和窑淮镇西沟村在推进“社会扶贫APP”注册工作中,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注册全覆盖”目标任务,由信息管理员和驻村工作队干部用自己的手机替不能正常使用手机和没有智能手机的贫困户完成注册,并联系手机网络运营商给没有手机的贫困户办理手机卡号完成注册。注册后也没有一一告知被注册贫困户、没有引导群众如何操作软件,导致部分贫困户虽然注册成功,但对此事不知晓、不会操作软件,或由于没有智能手机而无法使用该软件,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发挥APP应有作用。以上行为违反了鄂政扶发〔2018〕5号文件“严禁将使用社会扶贫网情况列入扶贫工作考核范围、严禁在推广运用过程中下指标搞摊派”的规定。

房县社会扶贫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段永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社会扶贫工作的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阮登香受到批评教育处理。窑淮镇党委书记杨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青峰镇分管社会扶贫工作的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王俊受到诫勉处理。

武汉

市纪委通报5起典型问题主题教育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

近日,武汉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据介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武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2019年6月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4个,处理19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2人。

武汉市纪委强调,通报的五起问题,都是在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涉及私车公养、“精致走账”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涉及的违纪人员多是党政机关一把手,涉及的违纪金额较大,教训深刻,发人深省,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目前,武汉市第一批单位主题教育正在深入推进,第二批单位主题教育即将启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相关要求,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加大督查力度,对主题教育期间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将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7月,原东西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德金退休时未将其保管的原质监局公务加油卡上交,从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白德金违规使用该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49次,金额11179.88元。2019年6月,白德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村支书违规组织党员到农庄用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7月5日和2018年8月2日,新洲区周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文立两次违规组织该村党员到新洲区某农庄用餐,共花费5860元,其中3100元以虚列党建活动名义予以报销,其余2760元直接报销。2019年7月,刘文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培训中心党总支书记两次为其子女操办生日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3月29日至30日,汉南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党总支书记程国章在汉南区纱帽街某酒店两次为其子女举办生日宴,宴请92名单位同事,违规收受礼金共计37900元。2019年7月,程国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街道办事处主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昌区粮道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启斌在担任粮道街办事处主任期间,于2017年春节至2017年中秋节前后,收受粮道街环卫所职工蹇某某所送人民币8000元及价值6000元的烟酒。此外,刘启斌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9年7月,刘启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陵园主任违规收受高档白酒和香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6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期间,蔡甸区玉笋山陵园主任刘胜利共收受在玉笋山陵园承接工程的某公司股东周某赠送的8瓶高档白酒及4条黄鹤楼1916香烟;2018年11月,刘胜利要求在玉笋山陵园承接工程的某公司项目经理董某某为其结清烟酒账款共计3.02万元。此外,刘胜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刘胜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襄阳

老河口市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老河口市洪山嘴镇洪星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明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8月至9月,王明华对辖区内某餐具清洗消毒配送中心违规生产排污,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失责。2019年5月10日,王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老河口市竹林桥镇王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义雄在申报粮补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07年,王义雄明知黄某义承包的三同碑农场非王湾村土地,仍将其编入该村,并申报粮补,导致黄某义违规享受国家粮食补贴政策。2019年7月8日,王义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老河口市张集镇高湾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志俊在处置村集体土地中乱作为问题。2014年10月,高志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村民大会集体讨论,擅自低价发包村集体土地,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4月10日,高志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老河口市袁冲乡国土资源所专管员刘建国工作失职问题。2009年,刘建国在袁冲乡六官营村铁路复线征地补偿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未实地入户核实,导致该村虚报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2019年7月2日,刘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老河口市纪委监委)

南漳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南漳县肖堰镇财政所违规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公务接待费用问题。2017年12月,肖堰镇财政所经集体研究,以该镇4个村的名义虚列劳务费支出套取资金,用于结算当年公务接待酒水费用。2018年12月,肖堰镇财政所主任刘俊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漳县薛坪镇薛家坪村违规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公务接待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7年,薛家坪村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用于结算该村2010年至2016年的公务接待费用等。2019年5月,薛坪镇文体、广电联合党支部支部委员闫华东(时任薛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薛坪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刘天平(时任薛家坪村党支部副书记、财经委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漳县纪委监委)

来源 |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武汉市纪委监委网站 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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