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最新版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调整,项目再减20项。
10月23日从湖北省发改委体改处获悉,湖北省最近公布的《湖北省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共111项,其中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90项,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1项,分别比2017年版减少了10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都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几经清理规范与审核才予以确认。
其中,以往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实施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新兽药临床实验审批(不含兽用生物制品)等,其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办文件精神予以取消,改为备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除煤矿外)资质认定,过去由国家、省级安监部门指定培训机构提供相关培训并发放合格证书,这一中介服务事项被取消。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省份之一。省发改委称,各市(州)县将参照省级清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发布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通用清单。凡未纳入省、市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申请人承担费用。省发改委将根据法律法规、审批事项的调整及国务院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适时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记者查阅新版清单发现,很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如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所有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机构均可参与,还有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清算报告编制等,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承担出具。
湖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清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尽可能降低门槛,鼓励更多的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竞争,如跨省域河流某一项目的环评,过去要求甲级综合资质,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很少,现在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调整为“具备相应资质”即可,避免了一刀切,有利于打破垄断。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谢梓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