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湖北省纪委监委就2019年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2019年1-11月湖北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284个,处分2779人。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进监督常态化、长期化
今年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委加大扶贫领域日常监督探索实践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强巡视整改监督。2018年10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以来,湖北自觉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既不折不扣地抓好自身承担的整改任务,又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从中央巡视反馈开始就加强跟踪督办,持续紧盯不放。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实行专人专管,明确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严格销号标准和程序,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实行工作调度、每周督办、情况月报等制度,及时对整改进度对账盘点,对整改不实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约谈或发函提醒,不间断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截至12月10日,全省14项56个问题全部达到销号标准,省纪委监委承担的18个具体整改问题、41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实,中央巡视组交办的5个立行立改事项和424件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
深化大数据监督检查。湖北省纪委监委把“智慧监督”理念引入到监督执纪工作中,自主研发了“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这个系统在实现相关数据自动抓取、实时比对、定期汇总、及时反馈等方面,具有传统手段无法比拟的优势。省委统一部署,省纪委牵头抓总,连续四年共对55个扶贫项目进行了大数据监督检查,目前已基本实现对扶贫领域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2019年,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16个扶贫项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9人,追缴违规资金807.8万元,通过大数据监督检查,取消了不符合政策对象1.99万人,重新将1.1万名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开展专项监督。聚焦惠民惠农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财政、民政、扶贫、审计等7个部门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督检查。全省共摸排“一卡通”1800多万张,其中违规代管378张;移交问题线索102件,党纪政务处分168人次,追缴回收资金1301.51万元。加强对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帮扶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全省64个省直部门和44所省属高校、18家省属国有企业共排查定点扶贫帮扶项目1715个,发现问题655个,已整改完成616个,其余问题正在持续整改;处理党员干部5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人。
深化专项治理,保持严惩严纠的高压态势
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力解决了一大批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重点问题绝不姑息。在以“零容忍”态度严查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的同时,加大查处扶贫领域违规决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力度,推动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1-11月,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284个,党纪政务处分2779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远安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先福违规套取挪用扶贫产业资金,竹山县宝丰镇垭子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从平违规套取扶贫资金私设“小金库”,孝昌县扶贫检查督办过多过频、大悟县部分乡镇扶贫整改走过场等一批典型问题被查处,持续释放了“谁动扶贫‘奶酪’就查谁”“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就处理谁”的强烈信号。
“关键少数”绝不放过。坚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基层干部一起查、责任一起追,坚决防止查下不查上、层层“甩锅”推卸责任,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压紧压实主要领导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省政府对2018年省级扶贫成效考核靠后的5个县(区)党委书记、县(区)长开展约谈。先后对98名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一把手”进行了问责处理。
通报曝光绝不留情。省、市、县纪委监委加大通报曝光的频次,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曝光问题328个、540人次,其中省纪委监委印发通报5期,通报问题32个、44人次。依托《党风政风前哨》专栏节目,先后曝光房县强推注册扶贫APP、老河口市扶贫工程成摆设2个典型问题,处理党员干部11人,产生了较好社会反响。
强化以案促改,推动实现标本兼治
坚持立行立改。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要求,省纪委监委向8家单位党组发函,要求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等内容。督促省扶贫办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集中整治,发现问题线索535条,追责问责122家单位、66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督促孝感市针对中央巡视反馈的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对2018年开展的127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专项清理,保留13项,合并29项,撤销85项。
督促建章立制。通过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督办函等形式,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加强案件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健全长效机制。协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针对扶贫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进场交易、公告公示、信用监管等关键环节作出细化规定,确保扶贫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应招必招、应进必进、公开透明。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督促省扶贫办、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等职能部门及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标准,进一步规范政策执行。
强化激励保障。首先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二种形态。1-11月,我省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的9493人,占处理人数的97.7%。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问责条例,先后印发《湖北省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等3个规范性文件并抓好落实,下大气力解决问责泛化、过度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制定《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鄂纪励十二条”),对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等5种免责情形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为干事创业者担当负责、松绑减压。
通过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省扶贫领域出现了“四个明显减少”的可喜变化,即:信访举报明显减少了、问题线索明显减少了、向扶贫项目资金伸黑手的明显减少了、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明显减少了。
下一步,湖北省纪委监委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为契机,全面检视扶贫领域监督工作,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在六个方面下更大功夫:
在对标对表、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推动扶贫领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上下更大功夫,充分释放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监督”的整体效能,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取得更大成效;
在深化大数据监督检查上下更大功夫,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开展精准监督,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上下更大功夫,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在推进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上下更大功夫,不断巩固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果。
在强化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上下更大功夫,为打赢脱贫攻坚最后一战、开辟乡村振兴新战场营造良好氛围。
编辑 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