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务员笔试考第一,却给对手“下毒”

2019-12-13 16:28  

因婚姻工作不顺利,女子何某就想努力考上公务员。但在拿到笔试第一名的同时,何某却为了让工作机会更稳当地落在自己手里,竟用毒品陷害竞争对手,并让其受到行政处罚从而无法通过政审……

这桩剧情离奇的案件于11月25日在北京顺义法院开庭审理。

2018年3月13日,女子何某为使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竞争对手也就是本案的受害人受到行政处罚,遂找到肖某合谋,由肖某前往被害人工作单位,以应聘为名接触被害人。

当月17日,肖某在被害人办公室内,趁机将毒品放入被害人水杯中并确保其喝下。

次日,肖某便拨打110举报被害人吸毒,被害人后被抓获,民警从被害人办公室电脑键盘下起获甲基苯丙胺0.05g。

经检验,被害人尿液中检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后何某、肖某被查获,毒品也被收缴。

顺义检察院认为,何某、肖某欺骗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何某、肖某认罪认罚。

何某称,最初就是想让肖某弄清楚被害人是不是有什么不好的问题,好让肖某在政审环节能“揭发”被害人。对于肖某对被害人使用毒品的行为,她称自己进行过阻止,“我用微信语音给肖某说这个东西太恐怖,不要再用了。”

何某表示,如果任务没有完成就每天给合谋者1000元报酬,如果完成了,可以给5万元,“通过微信转账给肖某2万元。”

庭上的何某有些哽咽,她因婚姻工作一直不顺,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公务员,“我当时真是心急了,我以第一名的笔试成绩考了公务员,是我思想出现了偏差。”

此外,何某自称已经自杀过三次,认为自己确实有病,所以申请刑事责任能力鉴定。

肖某则称,使用毒品这事是他和何某两人商量的。

公诉机关认为,何某、肖某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何某、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建议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

对此,何某请求法官对其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肖某也请求法官对其从轻处罚。肖某辩护人则称,肖某系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现有的犯罪情节,公诉人认为肖某不宜认定为从犯。

此案未当庭宣判。

有才无德

手段恶劣

依法惩处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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