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9-12-18 15:02  

关于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严肃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No.1

黄梅县新开镇铁坝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华兵长期占用集体资产不缴纳租金问题。

2013年以来,汪华兵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铁坝脑村经营13.4亩水面用于养殖,所经营的水面没有与村组签订承包合同,也未缴纳承包费。2019年9月11日,汪华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No.2

黄梅县黄梅镇城乡社区时任居委会委员石晓林公款私存获利问题。

2012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8日,石晓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城乡社区“账外”资金存放在其个人账户上,并先后8次共计挪用230万元供自己购买理财产品赚取利息。2019年1月17日,黄梅县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依法判处石晓林有期徒刑9个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2019年3月27日,石晓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No.3

黄梅县分路镇聂墩村以虚报手段骗取国家惠农资金问题。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分路镇聂墩村把村集体136.76亩土地以承包户聂某的名义上报,骗取国家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27万元。聂春保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5日,聂春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上缴。

No.4

黄梅县新开镇扁担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梅慧、副主任梅亚五等人违规克扣贫困户工资问题。

2018年1月3日,该村分别与梅国堂等4名精准扶贫对象户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约定工资每人每年2000元。2019年1月24日,4名贫困户收到2018年度工资。梅慧、梅亚五以梅国堂等4人在2018年度未帮村里做多少事为由,扣取了4人共计5550元工资。2019年9月5日,梅慧和梅亚五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退回。

No.5

黄梅县孔垄镇一中教导处主任詹永红违规帮家属申请国家助学金问题。

2014年秋季及2015年春季,詹永红在知晓其儿子不符合申领高中助学金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向黄梅县一中申请高中助学金,共计10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4月26日,詹永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No.6

黄梅县小池镇腊列村会计熊绍斌冒领养老金问题。

2017年4月,熊绍斌将王玉霞的(2015年底过世)社保卡从其亲属手中领走,但未及时到小池镇人社服务中心上报取消养老金,直至2019年1月小池镇人社服务中心才停发王玉霞养老金。2019年2月,熊绍斌分两次从王玉霞的社保卡上共计取款1998.16元,用作其老婆的医药费开支。2019年9月8日,熊绍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与党的初心和使命背道而驰,必须严肃对待,坚决纠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在联系服务群众过程中牢记宗旨意识,严守党规党纪。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压力传导到位,紧盯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和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工作短板。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聚焦基层“微腐败”,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点,严肃查处“三资”管理、惠农、教育、医疗、扶贫等领域优亲厚友、侵吞挪用、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黄梅县纪委

                              2019年12月11日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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