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城实施两年多的二手房限售政策取消。9日获悉,今年1月1日起,长江新城起步区内严格执行武汉市中心城区住房限购政策,同时取消二手住房限售。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理的通告》,长江新城起步区内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武汉市中心城区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9日,针对广大市民对相关政策的咨询,市房管局在城市留言板解答称,目前,长江新城起步区域按照我市中心城区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相关区域不再执行限售政策。长江日报记者前期采访时了解到,2017年8月28日,武汉市政府官方网站首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了长江新城实施管控的确切范围和面积。
按照这一通告,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不动产变更登记,将该区域纳入住房限购范围,实行存量房限售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24日,我市将此规定延长至2019年8月22日。此次发布的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2017年武汉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工作的通告,实施管控的范围为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位于武汉市谌家矶-武湖地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
编辑:谢梓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