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要闻】我市对“四类人员”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2020-02-05 16:30  

为有效控制传染源、快速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扩散,2月4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全面部署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集中隔离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确保2月6日8时前全面实行“四类人员”集中收治和隔离工作。自2月6日起,新增对象的隔离做到“日清日结”。

通知指出,对“四类人员”实行集中隔离管理,即:已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一律实行集中隔离收治;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一律实行集中隔离治疗;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治疗;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前期流行病学调查有遗漏的或不完善的,及时开展补充调查;仍在最长潜伏期14天内的,一律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范围。要严格隔离场所管理,按照集中隔离观察人数,迅速征用位置相对独立、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具备水电气保障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酒店、招待所等场所,建立集中收治点和隔离观察点,配备必要的医疗、生活设施。要落实保障措施,采取一切办法,组建专门转运队全力保障转运,统一调配医护力量全力保障医疗,切实加强救治和隔离观察点管理全力保障安全。要全力做好后勤保障,确保被隔离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各集中隔离管理征用的酒店、宾馆等社会资源,按市场通用价值计算付费,所需资金统筹解决。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全市“四类人员”集中收治和隔离观察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落地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落地查人、宣传引导和被隔离对象及其家庭的安抚、帮扶等工作,积极协调解决被隔离对象的实际困难。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担当,全面压实安全管理各项责任,全力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工作。

来源: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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