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小区、塆组封闭管理期间生活物资配送代购规范
为切实保障居(村)民、配送员工、代购人员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本规范。
一、明确商家经营条件
(一)具有一定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符合防疫要求并经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经营的商家,可从事配送服务和提供代购服务。未经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的商家,一律不得从事配送服务和提供代购服务。
(二)商家应具备或选择开阔、通风的开放式场地或仓库堆放生活物资,堆放场所必须按照防控要求,每天消毒消杀不少于2次,所有物资按类别单独划区。根据各工作区场地实际面积大小,工作人员人均不少于5㎡的工作空间,严禁工作人员聚集作业。
(三)所有从事与配送、代购服务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口罩、手套、护目镜、胶鞋等防护设备。每天体温检测不少于2次,严把身体健康关,一律不得带病上岗。
(四)商家提供的所有商品必须保证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
二、严格商品采购要求
(五)封闭管理期间,居(村)民生活物资采购以集中配送为主,代购服务为辅。所有居(村)民生活物资只在已批准经营的商家采购。各小区、塆组按照有关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收集配送所需生活物资采购信息,统一汇总,集中下单,联系配送商家。居(村)民也可通过线上直接下单。商家要每天公布生活必需品种类和价格,对居(村)民订购的生活物资,每4天配送1次,为居(村)民提供服务。(六)各小区、塆组要指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人员为代购员,负责定期采购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特殊商品。非基本生活物资,原则上不提供代购服务。应急商品可随时提供代购服务。(七)商家对配送商品进行分拣包装时,不得将腐烂、破损严重的商品一并包装,以次充优。代购员采购商品时要有序进场,保持不低于1.5m安全间距。要按订单要求分类打包,不得将熟食、生食混装,不得将有腐蚀性物品和一般生活用品混装。
三、加强商品运输管理
(八)所有运输车辆装货前要进行消毒,依次排队进场等候。装车人员要保持不低于1.5m安全间距,不得扎堆拥挤。装车商品要按照熟食、生食、易碎等商品特性分类摆放,轻拿轻放。
(九)运输途中车辆要保持匀速前进,降低商品破损率;车辆之间要保持安全间距,保障行驶安全。司机和押车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且健康体检合格。
(十)所有配送、代购商品要运送到各小区、塆组指定的存放点,不得随意卸货、“一窝蜂式”卸货。卸货人员要依次有序作业,保持不低于1.5m安全间距。卸货完成后要及时与收货人核对商品数量,做好交接工作。
四、做好商品入户服务
(十一)各小区、塆组要设置开放式收货场地,每日消毒消杀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可搭建阳光棚。同时,要组建专班,负责生活物资分发到户。
(十二)各小区、塆组指定的收货、分发人员,必须严格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十三)收发人员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设备,核对商家实际配送物资数量,对照物资表单进行验收,登记余漏的物资;要以楼栋、单元为单位将生活物资按照一定间距分类摆放好;要按照分时错峰取货原则,分时段、分批次提前通知各楼栋、单元住户的取货时间。
(十四)居(村)民在领取生活物资时,每批次不得超过10人,并且人与人之间保持不低于1.5m的安全间距。
(十五)特殊家庭和封闭楼栋(单元)住户由小区、塆组安排专人,采取无接触式送货到门。
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