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9号)

2020-03-20 21:08  

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9号)

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满足市民基本出行需求,现就市区交通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公共交通。从2020年3月21日上午6:00起,恢复运营5路、8路、9路、18路、19路、28路、102路、106路公交线路;市区出租车全部恢复运营;东华客运站、黄州客运站恢复运营,起讫点为各县(市、区)城区的县际道路客运班线恢复运营。其它公交线路、县际道路客运班线视疫情情况逐步安全有序恢复运营。暂停执行公交车老年人、学生乘车优待政策。

二、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以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按照公历日,实行单日单号上路行驶、双日双号上路行驶。军车、警车、公务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货运车辆、复工复产车辆(凭复工复产文件及员工名单)、持有疫情防控通行证(含有效期内的电子通行证)的车辆以及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工作用车等车辆不受限制。

三、允许车辆有序出入小区。小区出入口对出入车辆驾乘人员查验“绿码”、测温正常后放行。所有车辆一律有序停放在小区内停车区域或小区外划线停车车位,不得违法停车。

四、严格落实交通工具疫情防控措施。运营企业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区防控指南》。司乘人员和乘客应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并佩戴口罩,县际道路客运乘客还应实名购票并配合测温。公交车每平方米不能超过4人。县际道路客运车辆严格实行分散隔位就座,客座率控制在50%之内。出租车乘客应于后排就座且不超过2人。乘车所有支付均采取非现金支付方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人员出行、复工复产等工作。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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