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3-30 15:09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市区与国内外各地之间人员流动加快,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加大。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可持续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根据省防指《社区外来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技术指南》的规定,现就市区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2020年3月15日以来,所有未在市区进行信息登记的国内外来黄人员必须主动到居住社区(村)或所在单位进行信息登记,登记信息由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报区指挥部。

二、2020年3月15日以来,在市区居住3天以上的国内外来黄人员,如到达市区后从未进行身体健康检测的,必须到市区定点检测点进行身体健康检测。2020年3月25日以后国内外来黄人员应于到达市区后第五日主动进行身体健康检测,其中未持健康绿码或有效健康证明的,需居家隔离14天并监测体温。提倡有市域外其他地方旅居经历的市区居民及时到市区定点检测点进行身体健康检测。定点检测点:赤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医生 13409947775)、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汪医生 13307251189)、禹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肖医生 13476581000)、区人民医院(朱医生 13986536895)。

三、对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复阳”的和检测发现的无症状阳性感染者要及时收治,经治疗后转为“阴性”的必须集中医学观察14天,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再居家休息康养14天。上述人员居家休息康养期间统一纳入所居住社区(村)管控,不准外出,与家人分餐,单独房间居住,每天监测体温。居家康养14天后经检测无异常的,方可外出活动。任何单位不得以曾经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或无症状阳性为由辞退员工。

四、对较大商超、市场及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已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由医疗机构派人上门按从业人员10%的比例抽样进行身体健康检测。对列入限制清单的“16类”市场主体从业人员进行全员检测,为复工复产复市作好准备。卫生疾控部门对较大商超、市场派驻公共卫生监管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如发生被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或出现无症状阳性感染,其医疗费用(参加医疗保险的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集中隔离观察费用一律自理:

1.在信息登记和接受流调过程中有刻意隐瞒相关真实信息的行为,导致应该采取而未采取集中医学观察,且在本通告发布日起三日内又不主动如实报告的;

2.市外来黄冈市区的人员不主动进行信息登记,不按时进行身体健康检测的;

3.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行为的。

六、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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