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消息,日前,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全面取消在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通知明确,允许租赁房屋人员落户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毛紫叶
据人民日报消息,日前,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全面取消在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通知明确,允许租赁房屋人员落户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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