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来市区人员健康检测与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2020-04-27 09:26  

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5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离汉人员新冠肺炎检测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武汉来市区人员健康检测与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离汉人员到达市区后24小时内主动到社区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除持有到达市区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14天内血清特异性l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的以外,其余人员应主动落实自我隔离并在3天内到市区定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合格者可正常复工复产复市复学,检测结果不合格者一律集中隔离、收治。

定点检测点:赤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医生13409947775),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汪医生13307251189),禹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肖医生13476581000),区人民医院(朱医生13986536895)。

二、本通告发布日前离汉到达市区尚未进行健康检测的人员,应于本通告发布日起2日内到上述指定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

三、市区各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常态化制度化做好本地本单位离汉来黄人员信息摸排和登记工作,及时纳入管控,加强健康管理,督促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四、对不及时主动进行登记、瞒报、谎报的离汉来黄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27日

来源 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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