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获悉,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总工会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落实《湖北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
《通知》强调
要优先引导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做好完善基础信息、预定采购规模、组织引导采购、加强货源管理、搭建展示平台等系列工作。
要优先支持采购贫困地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按照注重实效、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采购贫困地区物业服务的需求。
要优先鼓励工会组织实施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行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优势,引导单位利用工会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活动。
《通知》要求
各级预算单位要确保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当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额的15%。
省以下各级扶贫部门对报送重点扶贫农副产品和供应商建议名录的认定、复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物业公司服务的,应公开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鼓励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助推全面迈入小康”活动的通知》要求,在继续落实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外,2020年可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优先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购买数额列入消费扶贫数据统计范围。
《通知》明确
将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年度定点扶贫工作考评内容,将市、县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工作纳入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的扶贫成效考核。各级财政部门将本地区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工作纳入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