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旅游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地质局等部门对2020年汛期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了专题会商研判,形成了“2020年汛期湖北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
2020年汛期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特点
综合判断,今年汛期(5月1日—10月15日)特别是主汛期(6月—8月),我省气候年景偏差,降水不均,自然灾害可能呈多灾叠加、多发频发的态势,对疫情防控、恢复生产以及人民正常生活都会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具体来讲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全省旱涝并重,总体东部涝、西部旱,个别地方还有可能旱涝急转;
二是气温总体略高,整个汛期气温较常年偏高1℃左右,可能有2-3段高温天气过程,盛夏还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热浪;
三是极端气象多发,特别是主汛期,降水的频率强度均会增加,突发性暴雨、大风、雷电等破坏性天气多;
四是地质灾害较多,主要是梅雨期间的集中降水会诱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洪涝预测
东部地区可能形成区域性洪涝灾害。今年以来,我省暖湿气候特征明显,截止4月,降水量较常年偏多5成,排历史同期第4位。进入汛期后,降水东多西少,集中于江汉平原中南部、鄂东北东部和鄂东南等区域(偏多1~2成,局部偏多2~3成),加之今年梅雨期偏晚(6月下旬入梅,7月中旬出梅)与主汛期重叠,极易形成降雨和域外来水峰值叠加的态势,加重了防汛压力。
一是长江干流宜昌至九江段汛情较重。
二是鄂东中小河流防洪压力大。
三是城市洪涝渍的隐患多。综合气象水文情况,今年汛期,武汉、襄阳、黄冈、咸宁、荆州、荆门、孝感、恩施等城市将面临外来洪水与暴雨内涝的双重压力,务必扎实做好防范洪排涝的各项准备。
干旱预测
西部地区特别是鄂西北可能出现阶段性重旱。今年以来,鄂西北、鄂西南、江汉平原北部和鄂东北西部总体少雨,加上梅雨期后气温升高快、蒸发量大,如不做好水源调度,极易促成旱情发展蔓延,引起大范围旱灾。
一是襄阳、随州、荆门、孝感等地出现春夏连旱情况的机率较大。受去年旱情等因素影响,当前这些地域库塘蓄水比历史同期偏少2成以上,经过春播春灌大量用水后,蓄水量更低。预计入梅后这一地带将维持干旱少雨气候特征,如不早做谋划,可能导致旱情蔓延扩散,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二是十堰、随州、襄阳等长期高温少雨的北部地区盛夏期森林火险较高。进入5月,全省林区植被迅速返青,相对充沛的降水增大了林下湿度,保证了全省汛期森林火险总体平稳可控。但降雨量偏少的北部地区林区火险仍然相对较高。特别是进入盛夏后,长期干旱造成枯叶累积,在高温势浪冲击下极易诱发森林大火,相关地区要关注气象变化,毫不松懈抓好森林防灭火的各项工作。
三是鄂西北、鄂西南、鄂北岗地、江汉平原北部等区域的农田、林区、草场受病虫害侵蚀可能性较大。高温干旱历来是夏季害虫滋生的温床,鄂西北、鄂西南、鄂北岗地、江汉平原北部等降水偏少的地区要坚持抗旱和防治病虫害两手抓,特别是要做好草地贪夜蛾、水稻“两迁”害虫等防控工作。
地灾预测
局部突发性灾害呈上升趋势。今年汛期天气复杂多变,强对流、高温日照、集中降水等会诱发其它自然灾害,在局部地区形成多灾种叠加的情况,这对防疫抗疫和恢复生产都会带来不利影响。
一是鄂西南、鄂西北局部等地暴发山洪的概率大。山洪具有汇流速度快、次生灾害多、破坏力大、监测预警及避险转移难度大的特点。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占全省洪灾伤亡总数的80%以上。因此,防山洪的工作始终是山地汛期防洪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气象水文情况,鄂西南恩施、宜昌、鄂西北十堰等地,汛期暴发山洪的概率更大,务必扎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二是部分山地、峡谷和矿区地质灾害呈小型多发状态。进入汛期受降雨冲刷、洪峰挤压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将呈抬头趋势,一些尾矿库因漫坝、溃坝、排洪设施损坏等原因造成的塌陷风险加大。具体分布情况如下:鄂西三峡库区、兴山、秭归部分区域;鄂西南清江上游恩施、建始、巴东地区;鄂西北丹江口库区、竹溪、竹山地区;鄂北孝感局部区域;鄂东北罗田、英山、浠水局部区域;鄂东南通城、通山中南部及黄石、大冶矿集区周边地区。相关地区要有针对性做好地质灾害监测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要重点抓好崩崩塌、滑坡及有感地震对高速公路、涵洞、桥梁等交通瓶颈口,以及河道、闸口、堤坝等拦洪、泄洪关键设施破坏的预防,防止出现多灾叠加、灾情放大的不良效应。
来源:湖北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