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人数为19人的普通客车内竟然挤了30人。昨日笔者从武穴警方获悉,9月2日下午,武穴交警依法查获一起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违法行为,驾驶员被刑事拘留。这也成为《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武穴警方查处的第一例 “超员入刑”案。
9月2日13时20分,彭某驾驶鄂J457xx中型普通客车由武穴到童司牌,途经武穴市刊江大道与21号路交汇处,因载客超员,被执勤的交警现场查获。经查:该车核定载客为19人,实际载客30人,超员载客11人。民警当即将乘客转运,依法将该车辆扣留调查,驾驶员彭某被带回交警大队接受讯问。
经查实,该车为彭某所有,跑武穴到童司牌路线,彭某对其驾驶小型客车载客严重超员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彭某驾驶小型客车严重超员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警方已对彭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彭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来源:黄冈新闻网
责任编辑 姚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