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的脚步持续推进
湖北招聘、就业市场也逐渐回温
近日,十堰市启动事业单位大规模招聘
一起来看看吧!
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52人
5月29日,记者从十堰市人社局获悉,十堰市2020年第一批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52名工作人员,6月12日至16日,考生可在网上注册报名。
在岗位表上,记者看到,可报考的十堰市直部门主要包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部分中小学幼儿园等28个部门、61家事业单位、118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的就业政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有关精神,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此次公开招聘90%以上的岗位不要求工作经历,给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报考机会。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报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在聘用后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据十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的招聘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iyan.gov.cn/)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分类设考。
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12日-6月16日网上注册报名,6月12日-6月17日网上资格初审,6月12日-6月18日网上缴费确认。
即日起,考生可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具体报考的岗位要求。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岗位设置及要求
2020年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
16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郧阳区委编委安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2名。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在编在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岗位设置及要求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郧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byx.gov.cn//)。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8∶30至6月6日17∶00。
2.资格审查:2020年6月2日9∶00至6月7日17∶00,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交费。
3.缴费确认:2020年6月3日8∶30至6月8日18∶00。在缴费期间,完成缴费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报名无效,缴费采用微信支付或农业银行网上支付(推荐)。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因疫情原因另行发布。请报名者在报名结束5日后随时留意公告。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7231890。
笔试、面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等,参加笔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5日内公示成绩。
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郧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疑异,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限。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此招聘所有信息均在“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招聘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0719-7231890 举报电话:0719-7228570
来源:湖北新闻综合十堰晚报
编辑 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