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以“预付消费”为名进行集资的诈骗陷阱相继被曝光,不法分子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应提高警惕。
案例
张某是河北省唐山市某连锁超市的店长。2017年9月,张某借助网络、宣传单、微信朋友圈等,公开宣传该超市推出的充值返现活动,即消费者在该超市办理预付卡并充值后,可享受一定比例的返款,充值越多返款越多,还可以免费领取礼品、免费旅游,享受商品打折优惠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张某向社会吸收资金共计550余万元,集资款除支付前期部分返款外,均用于个人挥霍。至案发时,尚有380余万元不能归还。2019年6月,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近年,在百货零售、美容美发、休闲健身等服务领域,“预付消费”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消费模式。这种先掏钱后消费的模式,由于法律法规方面尚未规范,消费周期较长,还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存在一定风险。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类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特征:通过传单、广告等途径公开宣传,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假借办理预付卡或“预付消费”等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消费者返还资金并支付利息。
辨别此类非法集资活动,一是看“预付消费”金额有没有超过正常消费额,如果要求一次性充值额远远超过消费额,就要特别当心;二是看有没有承诺支付利息等回报,以承诺高额回报来吸引消费者的,就要提高警惕。
提醒
近年,非法集资花样不断翻新,欺骗性越来越强,其常见手段主要包括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等。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增强防范意识,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所谓的“高额回报”“快速致富”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洛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