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2020年7月
《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
将正式开始实施
31个品种的烈性犬与大型犬
宜昌城区个人禁养
一起来看详细目录
相关重要节点
请大家积极配合!
7月5日起
登记备案
7月5日起
由宜昌市公安局牵头
各区人民政府
(含夷陵区和高新区管委会)
市畜牧兽医中心
配合对宜昌市已有犬只
进行集中登记备案
对已饲养禁养犬只的
逐一上门工作
要求其采取收容机构寄养
非城区饲养等方式处理
8月31日前清理完毕
对因救助流浪犬饲养多条犬只的
要引导其送至收容机构
鼓励爱心人士到收容机构
采取义工等方式献爱心
对老年人、残疾人、盲人等特殊养犬群体
社区要帮助其完成网上登记备案操作
9月1日-10月30日
专项整治
从9月1日至10月30日
由各区人民政府牵头
各级公安、城管、
市场监管、街道社区等部门
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协调配合
开展为期2个月的
规范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常态化对辖区内
公园、广场和重点小区等场所
开展联合巡查
重点劝导查处
遛狗不栓绳、犬便不清理等问题
促使养犬人形成文明养犬习惯
11月1日-12月31日
回头看
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区人民政府牵头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对本辖区养犬管理工作
进行回头看
对群众仍反映强烈的犬患问题
查缺补漏
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已取得实效的工作措施
坚持巩固提升
确保通过一年的养犬管理工作
犬只办证率达到60%以上
养犬行为文明规范
犬患问题基本解决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为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
为了宜昌更加文明美丽
让我们携起手来
争当文明养犬人
来源 湖北日报
编辑:毛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