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7月28日起报名

2020-07-02 19:24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了解到,司法部发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11月1日;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公告明确,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放宽政策,允许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的情况,公告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在规定期限内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公告同时明确,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闭卷考试,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输入法作答,在计算机上查询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答题方式。采用纸笔答题方式的,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关于各地具体报名事项,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报名前向社会发布公告。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者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要求及政策问答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为及时回应应试人员关注的问题和应了解的内容,我们汇总形成了考试相关要求及政策问答。关于继续执行的考试其他政策规定,可查阅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及2018年、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政策规定问答。

1.问:考试报名的官方网站?

答: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填报个人信息、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打印成绩。

2.问: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

答: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2日;第1批次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第2批次考试时间为11月1日。

主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14日;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3.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部分自考人员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能否报名?

答: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好服务考生的各项工作,上述人员只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可以报名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4.问:报名人员在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答:符合放宽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也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对于具有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5.问: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无效人员,能否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的报名条件,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属于上述情况的人员,如具备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须在报名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取消2019年考试成绩后才可以报名参考。

6.问:如何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答:报名人员在交费前发现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有误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姓名、身份证信息、学历及报名地等主要信息不可以修改,确有错误需要修改的需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名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时,除因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选择变更考区以及个人姓名、身份证信息错误需要修改外,其他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7.问: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应试人员能否选择考试批次?

答: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每名应试人员只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等随机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应试人员不能自行选择考试批次,考试批次和时间在准考证上注明。

8.问:应试人员能否自行选择主观题考试考区?

答: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选择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主观题考试报名人数、交通便利、考试资源条件等因素集中设置主观题考试考区考点。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在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时,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9.问:主观题考试中应试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纸笔答题方式与去年比有什么不同?

答: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今年纸笔答题方式与去年的不同是不发放纸质试卷,只发放答题纸。试题、答题要求和法律法规汇编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10.问:主观题考试是否为应试人员配发法律法规汇编?

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可在计算机上查询。

11.问:应试人员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应试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不得在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中分别使用不同种类的语言文字试卷。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12.问:主观题考试支持哪些输入法?

答: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具体为: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应试人员也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应试人员可以提前熟悉使用以上输入法。

13.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应试人员应注意什么?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安全顺利,司法行政机关将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根据考生报考数量分布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考区考点考场,优化考点考场编排,让应试人员就近参考,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应试人员应根据所在考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考试。

14.问:报名人员如何进行咨询?

答: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事宜,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司法部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如有不清楚的问题,也可以拨打报名网站公布的司法部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者登陆司法部网站咨询。

来源:人民网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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